收费标准

镇扬汽渡渡费及相关费用执行标准的通告

为确保渡运生产的安全、稳定、有序、畅通,现根据交通运输部〔2021〕第12号令《关于修改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修正)、苏交财〔2016〕81号《关于调整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判别标准的通知》和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价服〔2018〕119号《关于核定长江B级航区(江苏段)汽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镇扬汽渡即日起,对持“超限运输证”的超限车辆、有特殊渡运需求的车辆的渡费标准及相关费用予以调整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